
EN 13411-5 的适用范围
EN 13411-5 是欧洲标准,规定用钢丝绳卡头制作的可拆式钢丝绳末端接头 —— 即 DIN 1142 的替代标准。
- 分两种型式:Type A 可锻铸铁,用于中等负载的静态场合;Type B 锻造,用于起重场合。Type A 不推荐用于关键性的头顶吊装。
- 卡头按最大适用绳径标识,例如 20–22 mm 绳径标为“wire rope clip EN 13411-5 – S 22”;组件标识:SB 22 夹板、SA 22 U 型螺栓、SC M16 螺母。
- 准静态拉伸试验中,卡头接头约可达到钢丝绳破断拉力的 90%。
- 通过 EN 13411-5 认证的卡头,不得用于起重设备起升作业中的绳端接头(有少量例外),也不得用于矿井提升绳,或按 DIN 15020-1 设计的卷绕系统中的永久绳端固定。
安装口诀:“不要把鞍座放在死端” —— 鞍座必须压在受力端(活端),U 型螺栓压在尾端(死端)。
注意 — 卡头数量、间距与拧紧扭矩均随绳径变化。装配前请先查看我们的钢丝绳卡头安装表。
资料来源:Wire Rope Technology Aachen《Wire Rope End Connections》;H-Lift 产品资料。
EN 13411-5 是 U 形钢丝绳卡头的欧洲标准。它规定了最低安全要求:卡箍、鞍座与螺母的材料等级,产品必须通过的形式试验,以及制造方必须提供的安装说明。
适用范围为静态载荷悬挂与一次性起重作业,并明确排除矿井提升设备、起重机绳索传动系统以及一般吊索端接——选型前应了解这一范围。
要点
- U 形钢丝绳卡头的欧洲标准。
- 规定材料等级、型式试验与必须提供的安装说明。
- 适用于静态载荷悬挂与一次性起重作业。
- 排除矿井提升设备、起重机绳索传动系统与一般吊索端接。
- 卡头数量、间距与扭矩取决于钢丝绳直径——请咨询。
与其他标准的对比
DIN 741 是更早期的轻载玛钢型式,用于围栏、扶手索等非关键作业。当绳端需满足明确的安全要求时,应选用 EN 13411-5。承载更高的场合则使用模锻卡头而非玛钢卡头。
应用领域
静态载荷悬挂一次性起重作业一般钢丝绳端接船用与工业索具有明确标准要求的场合
常见问题
EN 13411-5 覆盖哪些内容?
它规定了黑色金属制 U 形钢丝绳卡头的最低要求,以及用其固定的绳环端接的安全性能,适用于静态载荷悬挂与一次性起重作业。
可以用于起重吗?
该标准适用于静态载荷悬挂与一次性起重作业,排除矿井提升设备、起重机绳索传动系统与一般吊索端接。请说明用途以便确认。
是否也供应模锻卡头?
供应——承载高于玛钢卡头的绳端应选用模锻卡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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